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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7方面26项措施,保障舌尖安全
    发布时间:2025-11-08 10:05:2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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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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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在近日印发了《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的这个文件,并且命名为以下提到的《若干措施》,它制定了7个方面的内容,还有26项具体的措施,通过这些进一步去厘清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去健全那种“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以此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这一方面,《若干措施》明确了好些措施,其中包括加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头的防治,试行食用农产品风险分级分类的管理,强化肉类产品源头质量的管控,严格产地这方面的准出管理,强化市场准入查验的衔接,推动全链条信息化的追溯,建立监管执法联动的机制等 。

于其中而言,在加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这一方面,先是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以及整治,随后实施农用地溯源全范围覆盖的清单式管理,并且持续开展涉及重金属的企业与矿区的排查跟整治。

参与试行食用农产品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这项工作之时,着手去制定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的主要风险点,以及风险等级划分原则,进而凭借这些科学地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针对高风险品种和生产方式要严格实施管控,在此基础上,强化用药高峰期乃至产品上市期的巡查以及速测工作,还要提升贴近产地的市场暗抽频次以及比例。

于强化肉类产品源头质量管控这方面,要全面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还要加快推进牛羊的集中屠宰。针对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务必要确保应检尽检。

在严格产地准出管理方面,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开具使用的指导服务,以及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尽量都开具,食用农产品收购者也应如此,且开具的信息要完整准确;督促畜禽屠宰厂(场),使其出厂(场)产品依法随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证明;依法查处相关凭证应开却未开、开具不规范等行为。

在强化市场准入查验的衔接方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加以督促,使其强化进货查验,针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履行入场查验、抽样检验等义务展开指导,促使市场开办者借助“山东食链”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在推动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之上,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行开展电子出证这项系统的建设,推进蔬菜、水果、养殖水产品、食用林产品重点品种合格证实施电子化出证。完善“鲁牧云”系统功能,探索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与动物检疫证明融合出证。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协作机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并且向社会公布。推动各个部门,进行系统对接,促使功能完善,一步一步达成全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以及畜禽产品检疫检验证明,与“山东食链”电子信息数据的共享 。

在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方面,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时,促使部门间做到不同侧重点的协作,其中包括监管联动、数据联通以及问题联处,还要完善并且实际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共享以及查处反馈制度,进一步深化农安、食安、公安“三安”联动。要加强彼此间的协作配合,强化检打联动以及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诸如使用禁用农(兽)药、生猪私屠滥宰、制售病死畜禽这类违法犯罪行为。

《若干措施》凭借承诺达标合格证以及肉类“双证”等当作载体,借助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作为实现路径,构建食品安全追溯协作机制,同时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进而健全食用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直至市场消费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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