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人一般没办法拿到增值税专用的发票,然而还是能够凭借普通的发票去计算抵扣进项的税额。
1. 为什么销售方(生产者)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先,存在政策根源,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而呈现出这样的情况,即农业生产者所销售的属于自身生产的农产品,是被免征增值税的。
开票规则如下,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仅能够开具税率栏标注为“免税”的普通发票,像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农产品销售发票等之类的,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因在于,专用发票乃是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然而销售方自身并未缴纳增值税,故而没有权利开具能够用于抵扣的票据。
2. 为什么购买方还能抵扣进项税额?
这是国家基于维护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性,以及对农业生产予以扶持所制定的特殊政策,在销售方免税的情况下,为避免增加下游企业税负,政策准许购买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依据的核心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精神,还有,更为普遍的“农产品收购抵扣”政策。
3. 购买方如何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操作)
购买方需要根据取得的票据类型,采用不同的方式:
情况一:从农业生产者处直接购买
假设您是直接从农民以及农业合作社之类的手中,去购买他们自己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之时,您或许会存在两种进行操作的方式。
方式A:收购方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什么是收购发票呢,它是一种特殊的普通发票,收购企业也就是购买方,会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它,并且由购买方自己来开具。
· 怎样进行抵扣呢:当开具收购发票这个行为发生的时候,作为购买方的一方能够依据发票之上所标明的农产品买价以及百分之九的扣除率,依靠自身来计算得出可以用来进行抵扣的那部分进项税额。
· 计算公式:进项税额 = 买价 × 9%
您公司从农户那儿收购了价值壹万元的自产得来的苹果,您自行去开具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那么您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壹万乘以百分之九等于九百元,您的采购成本便是壹万减去九百等于九千一百元。
方式B:取得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
若生产者给您开具了平常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开具了与之类似的免税销售凭证。
抵扣的方式,是跟方式 A 完全一样的,您也能够凭借那普通发票之上所注明的买价,以及 9%的扣除率,来计算并抵扣进项税额。
情况二:购买方将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商品
这是一个深加工的优惠政策。
规定,要是购买方把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者用于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商品,像用面粉生产成饼干,以及用水果加工成罐头这种情况,在领用农产品的时候,还能够加计1%抵扣进项税额。
· 计算的公式是,加计的进项税额,等于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时的买价,乘以1%。
农产品该批,进入这种情况时,总抵扣率达到了10%,此10%由来是9%加上1%。




